这是发生在 2013年11月,发生于浙江杭州的一个离婚官司中,汪宏亮律师代理了男方,作为被告方的代理律师。
2003年赵某与黄某两小青年在河北省洛阳市打工相识、相恋,婚后生育一女儿。2005年两夫妻因不满足于打工生活,到杭州创办一家服装加工厂,丈夫在外跑业务,妻子管理企业发展,通过夫妻共同努力企业成绩斐然。在之后的几年双方买两了奥迪汽车,在杭州市区及下沙地段各买了一套房子。
俗话说的好“共患难易,同享福难”。按理说家庭生活是应越过越好,实际上不然,类似七年之痒的情况发生了:男方常年在外跑业务,回家次数不多,与女方相处的时间少了,两人的沟通越来越困难;女方因一人管理企业,独裁欲也越来越大,许多事情在不与男方沟通的情况下,自行做了决定,双方常常为此吵架,再加上男方常时间不在家,女方的怀疑心也越来越重,且认为男方对企业没有做过大贡献,自己对家里的企业劳心劳力,付出太多,应该对企业的财产占“大头”,怀疑男方有外遇等,因此对企业以及家里的财产都做了一些变动。
2013年3月女方黄某向法院起诉离婚,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请。婚没有离成之后,男方为了挽回夫妻感情,没有再往外跑业务而在家里照顾女儿,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上了心。
2013年11月,女方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,且要求三套房子及车子、公司等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小孩的的抚养权归女方,且男方的220万元对外债务是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,损害了女方的合法权利。女方还出具许多相关证据证明,而那男方在这些方面并没有相应的证据。
按照大多数的判例,离婚案件在第二次起诉后,法院常常会判离,更何况对方还拿出许多相关证据。这对男方及其男方律师汪律师都产生了巨大的压力。
在开庭前几天,汪律师对男方的要求进行了了解,原来男方并不想离婚,因其与女方仍是有感情,家里还有一个女儿,不想让女儿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,自家的公司好不容易在努力下发展为现在的样子,不想它就这样结束。汪律师看着这原本应该很自信,很开朗的男人被妻子起诉离婚弄的焦头然额,听着其述说,突然问道,既然你常常出远门,那你和你妻子是如何沟通感情的?赵某回忆道有时候是电话,有时候是qq聊天。汪律师又问:这样的情形到什么时候?赵某答道:在她这次起诉离婚之前我们都还有qq聊天。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汪律师,这会是这个案件的突破口,因此汪律师急切的要求赵某回家将聊天记录拉出来。
第二天,赵某很早的就来到律所,将聊天记录给汪律师看。王律师仔细看了聊天记录发现这对夫妻几乎天天都有聊天,且内容都非常的感性,真看不出来夫妻之间已到了诉讼离婚的地步,这让汪律师对这件官司有了几分把窝。汪律师了解了赵某借款220万元的原因及近一年男方在公司的具体情况,再安排赵某拿来了一些材料作为证据。因此,汪律师拿着一大叠证据材料上了法庭。
原告及其代理律师在法庭出具一系列相关证据。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汪律师通过对证据的仔细的研究并没有慌张,而是镇定的对原告证据经行了质证,原告许多证据都是单方制作,真实性都存在异议,不予认可,且大多数证据都不能证明其要证明的内容。且在被告举证环节,汪律师有条不紊的拿出一组组证据,证明夫妻双方是有感情,借款也为了家里父亲治病用的,且其中一组厚厚的流水账作为的证据证明,被告并没有转移公司财产。并没有直接对三套房产及汽车的归属进行太多的陈述。
开完庭没多久,法院的判决书下来的,赵某和汪律师都很高兴。法院在判决书上驳回了原告所有的诉请,并且认为女方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,故对其诉请不予支持。法院,认为双方仍有感情,其中的矛盾都是可以调和的,且夫妻双方大部分的时间都能和睦相处,共同创业,今后只要双方相互尊重、包容,珍惜夫妻感情,仍有和好可能,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不作评判。
在这个案例中,汪律师并没有忽略大家都认为一定会判离的的离婚诉情上,反而加大力度,努力在这一争议焦点上寻找证据,不但为男方挽回夫妻感情、也避免了公司运营混乱、消除对外客户的信任危机等各方面争取了缓和余地,更赢得了这场官司的胜利。